《消防工程师》《建造师》

编号 GB 50098-2009
名称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3.3 耐火极限

3.3.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人防工程的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