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建造师》

编号 GB 50116-2013
名称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6.5 火灾警报器的设置

6.5.1 火灾光警报器应设置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建筑内部拐角等处的明显部位,且不宜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设置在同一面墙上。

6.5.2 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其声压级不应小于 60dB ;在环境噪声大于 60dB 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 15dB 。

6.5.3 当火灾警报器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 2.2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