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设置
7.4.1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应独立设置在每户内,且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 1.3m~1.5m 。
7.4.2 具有可视对讲功能的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宜设置在进户门附近。
《消防工程师》《建造师》
编号 | GB 50116-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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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
7.4.1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应独立设置在每户内,且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 1.3m~1.5m 。
7.4.2 具有可视对讲功能的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宜设置在进户门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