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建造师》

编号 GB 50116-2013
名称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7.4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设置

7.4.1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应独立设置在每户内,且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 1.3m~1.5m 。

7.4.2 具有可视对讲功能的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宜设置在进户门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