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建造师》

编号 GB 50116-2013
名称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7.6 应急广播的设置

7.6.1 住宅建筑内设置的应急广播应能接受联动控制或由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信号直接控制进行广播。

7.6.2 每台扬声器覆盖的楼层不应超过 3 层。

7.6.3 广播功率放大器应具有消防电话插孔,消防电话插入后应能直接讲话。

7.6.4 广播功率放大器应配有备用电池,电池持续工作不能达到1h 时,应能向消防控制室或物业值班室发送报警信息。

7.6.5 广播功率放大器应设置在首层内走道侧面墙上,箱体面板应有防止非专业人员打开的措施。